焦虑症有千百种表现形式,其表现方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,其普遍性和严重程度也各不相同。
诊断主要基于两个基本概念:疾病的特殊中心性及其临床意义。
也就是说,临床医生必须问:是什么促使病人寻求医疗帮助?导致痛苦的中心症状(精神病理学核心)是什么?这些症状的主要特征是什么?这些症状有临床意义吗?也就是说,它们是否造成了 “临床意义上的损害或痛苦?
焦虑可能表现为
- 急性发作,如惊恐发作
- 或隐匿的、不愉快的、加重病情的症状,如广泛性焦虑症
症状可能会在心理生理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突然出现,突如其来,与创伤事件没有明显联系(惊恐发作),也可能在创伤发生后的一个月内(急性应激障碍)或之后出现(创伤后应激障碍)、
在临床实践中,焦虑也可能以躯体症状(躯体化)的形式表现出来。植物人现象、睡眠障碍、气喘、食欲和性欲改变、胃肠功能紊乱(如腹部绞痛/疼痛)、四肢、背部或头部沉重感、背痛、肌肉酸痛、胸痛等都是焦虑发作期间反复出现的躯体症状。
许多症状,如气喘、震颤、心悸、易疲劳、烦躁不安、失眠、注意力难以集中、感觉迷失方向或平衡失调、头痛危机或其他疼痛表现,都是非特异性的,可能隐藏着器质性病变–甲状腺功能障碍、肿瘤、肌病、肾衰竭。因此,有必要在仔细评估病人的病史、生活方式和疾病表现的背景后,根据适当的诊断假设,通过进行特定的实验室或仪器检查、寻求专家建议,了解如何及时、迅速地诊断这些疾病。
在某些情况下,焦虑症是在创伤事件发生后或在一段特别紧张的时期内出现的,而在另一些情况下,焦虑症的出现并没有明显的原因。
事实上,焦虑症的发病机制是多因素的。要确定焦虑症的反应性与否并不容易,即使是那些看似与生活事件明显相关的焦虑症,仔细研究后也未必如此;相反,对大多数人来说似乎无关紧要的事件,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具有明显的致病意义
无论如何,重要的是要考虑焦虑症与患者性格的关系。
焦虑无处不在,我们可以在许多医学和精神疾病中发现它的存在,它也存在于日常生活中。
焦虑症和抑郁症在症状上有很大的重叠。
恐惧、害怕、担忧和苦恼是焦虑的表现,它们可以与悲伤、抑郁情绪和负罪感–抑郁的特征–共存–以不同的语气和临床方式出现。重要的是要了解不适的原因、背景和表现方式,以及哪些干预措施可以缓解不适,同时始终牢记,在症状的背后是一个人的存在和面对生活的方式。
ANECDOTE
对危险的恐惧比危险本身更令人不寒而栗:焦虑的分量似乎比恐惧的邪恶更重。 (丹尼尔-笛福)